两高发布国家赔偿2012年标准:每日162.65元

两高发布国家赔偿2012年标准:每日162.65元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5月29日 转载)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公布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9日公布的数据为162.65元。 (博讯 boxun.com)
6183441926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blog comments powered by
阅读更多 » 信息来源



评论

热门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