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仍未签署人大“加强网络管理法案”

【大纪元2012年12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明健报导)自今年年初以来,重庆事件完全在公众面前"裸跑",令中共尴尬和恼怒。而近期的网络反腐更是越反涉及的官员级别越高,这些都撼动了腐败的中共政权。28日,中共以"加强网络管理"为由,通过人大"立法"来封杀网络讯息的传递,钳制舆论。但据大陆官媒报导,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暂未签置该项"法案",这意味着此决议目前还不具法备律效应。

12月28日,中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常委会通过了倍受外界抨击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美国之音报导表示,在人大常委会举行的记者会上,很多记者对人大网络立法会不会影响网民反腐提出疑问。一些观察家担心,采取立法手段实行网络实名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也屏蔽了举报贪官污吏的正当公民诉求。

报导称,2004年,湖南新闻工作者师涛通过雅虎信箱在海外网站上发布信息,后来被判处十年徒刑。师涛的电子邮箱帐号、IP地址及身份等私人资讯,在法庭上成了他被判十年的证据之一。

报导还表示,草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国将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民须进行网络后台实名注册,网管发现用户传输有害信息,将立即删帖,并保存证据,交有关部门处理。

但该项"法案"目前还未通过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签署,而与其同时产生的其它决议法案则已通过胡锦涛的签署。它们是主席令:第七十一号,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二号,修订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三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四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农业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五号,根据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孟建柱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任命郭声琨为公安部部长。

按中共的法律规定,人大产生通过的决议法案要经过中共国家主席的签署才能生效和实施,而未经签署的决议法案尚不具备法律效力。

有人在网络留言中表示,虽然叫决定,但是通过了人大会议表决的,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主席签署,不签署就不能实施,即使实施也是违�! �行为,老胡太聪明,已经下台了,坚决不背负骂名。老吴(吴邦国)爱怎么通过就怎么通过,按照法律规定,人大通过的决定没有主席的签署是无效的,老吴想让老胡背书,老胡也不是省油的灯。现在的情况是,老吴背负骂名,老胡一身轻。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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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2/31/n3765459.htm胡锦涛仍未签署人大"加强网络管理法案".html  美东时间: 2012-12-31 03:18:10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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