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居者有其屋

住房問題是困擾香港社會很多年的積重難返的深層次問題,也是特首梁振英在首份施政報告中必須回答如何解決的重中之重。2013年元月16日,梁振英在《穩中求變務實為民》的施政報告中提出「解決房屋問題,是本屆政府的首要任務」,值得肯定。但解決房屋問題的理念、每年建成房屋的數量和時間以及如何釋放更多的土地供應量,不能令人滿意。

香港樓市和股市的反應可以證明這一觀點:施政報告後,香港樓市亢奮,新盤一夜搶光,開售的將軍澳一新樓盤傳當晚沽清又加推50多個單位,發展商宣佈加價2%;各區二手樓紛紛反價,部分加幅達12%。香港地產股逆市反彈,長實、恒地、新地等升至12個月新高。市場最快速的預示:香港的樓市繼續上升。

 

房屋政策沒有創意

 

梁特首解決房屋問題的施政理念是「協助基層上樓,協助中產置業」,難道在香港,政府只協助中產置業,中產以下的市民,除了協助住公屋、居屋外,住不上的只有住籠屋、房、豬欄與雞棚改建的「廉租房」?

施政報告連「居者有其屋」的香港普遍共識都避而不談。沒有這一解決香港住房的施政理念,只能是技術官僚加行政官僚,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也蓋一些公屋、居屋,但杯水車薪,不能從制度層面根本上解決香港的住房問題。

香港究竟如何改變有房與無房市民的五五比例,是維持現狀,還是制定目標,逐漸擴大自置居所市民的比例?董特首時期提出每年建屋八萬五,10年內香港七成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是3年。梁特首的目標呢?

如果以逐漸擴大有房市民的比例作為解決住房問題的目標,加大房屋供應是符合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同時,要使無房市民買得起房,對第一次置業的市民給予資助。因為,到2011年2月,香港的整體住宅樓價,已經超越1997年10月的高位,一般市民有錢買不起,沒錢等不起,只能望樓興歎。

調控需求也是經濟學的基本原理,房屋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除了「港人港地」,優先滿足港人置業需求,推出非港人買家印花稅,減少非港人購買本港住宅,還應對一人持有多套香港住宅的港人,增收特別稅,限制對香港住宅的投資需求。香港地少人多,土地資源稀缺匱乏,只能優先滿足居者的有效需求。新加坡解決住房的政策值得借鑒。

 

建屋數量沒有建樹

 

梁特首沒有「居者有其屋」的施政理念,勢必沒有為實現這一理念而量化的建屋目標。反之,如果梁特首只是少說多做,施政結果是提供了滿足港人居住所需求的房屋數量,即使沒有施政理念,也是瑕不掩瑜。

梁振英在參選時曾提出建屋的數量是,每年興建35000個公屋單位,而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建屋數量是,未來五年興建75000個新公屋單位,即每年興建15000個公屋單位;加上到2016—17年度起的4年內,落成約17000個居屋單位,再加上私人發展商建房,香港每年可提供公私營單位37000—28000個。這個數量,沒有比曾蔭權時期增加太多,曾特首在過去的5年,公私營單位每年落成量有約24800個,也不及董建華時期85000個建屋目標的一半。

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還提出,在2018年起的5年內,公屋的總供應以至少100000個單位,即每年20000個為產量目標。這似乎符合房屋建築的週期,但這是跨越任期的期票,誰能保證其能連選連任?

測量師出身的梁振英,本應比常人更清楚香港的房屋需求,為何玩起模糊數學?沒有一個精確的建屋數量,在建屋數量上不敢有建樹。可能是八萬五的夢魘,也可能被地產商招安,還可能是對各個利益集團都討好,左右逢源。

 

土地供應量≠可建房屋數

 

常識是,有多少土地供應就可建多少房屋。實際上,可建房屋數量不完全由土地供應量決定,因為還有舊區改造適度增加地積比率,工業廠房、政府辦公用房和宿舍等改變用途等,都可增加新建房屋數量。梁的施政報告中有此思路。

香港是言論自由、文化多元的社會,常常對一些重大市政建設議論紛紛,使得政府在發展方向上舉棋不定、延誤時機。既然這屆政府把解決房屋問題作為首要任務,就應修改或調整某些發展規劃,多建大型住宅區,如西九龍住宅區、紅磡舊機場住宅區等,將文化娛樂體育場所作為它的配套設施來新建,而不能像有的地方的奧運場館、大型文娛場館,使用率很低,還要花巨資維護。梁的施政報告中沒有明確的思路。

 

孟子說:有恆產者有恒心,無恆產者無恒心。如果香港近一半的家庭都不知道何時居者有其屋,卻在侈談什麼愛國愛港、繁榮穩定,不是很搞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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