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究竟“栽”在哪里?

新华网北京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看了这条新闻,笔者对薄熙来的"今日",似乎并不惊讶。因为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中的错误和责任,且在上述两起案件(事件)调查和复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其他违纪线索。4月10日,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由中央纪委立案检查时,已经留下"伏笔"——毕竟,薄熙来的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极大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在国内外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但回顾薄熙来曾经的"明星"经历,笔者难以理解的是,薄熙来究竟在哪"栽"了?

众所周知,出身于老革命家庭的薄熙来,是老一辈革命家薄一波同志的次子。从其自身简历看,相对来讲还是比较顺利的,除1968至1972年因受牵连,"文革"中进"学习班"参加劳动之外,以后并没有吃过多少"苦",撇开1972-1978年在北京市二轻局为五金机修厂工人,1978-1982年分别在北大历史系世界史专过业本科学习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新闻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学习之外,更多的是从政的"顺风顺水",先后担任过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中央办公厅干部,县(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并从此进入高层视线,做过省长、部长乃至重庆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以至于曾被媒体称为"政坛明星",又因为其敢做敢言而被誉为"个性官员"……

就是这样一个"政坛明星"、"个性官员",为何在"年富力强"之年"栽"了,甚至"栽"得很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中不难看出: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严重违纪、收受巨额贿赂、不正当两性关系,等等,——原来,薄熙来"栽"在违法乱纪上,"栽"在道德败坏上……

由此至少带来两条警示?

一是遵纪守法是"红线"。薄熙来一案再次表明,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官多大、位多高,党内决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而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党纪国法,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做人的"红线",突破或触犯甚至践踏这条"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当前,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清正廉洁是"底线"。薄熙来也曾在各种场合"高调"清正、"个性"廉洁,但事实上,他也是一个"两面人":台上大谈"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必须加强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台下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既是我们党从长期执政党建设实践中得到的重要认识和结论,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原则。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人,历来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虚心接受人民的监督,历来与一切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历来对一切腐败分子"坚决惩处,绝不手软"。胡长清、成克杰、陈希同、陈良宇等一批高官的"落马",就是最好的例证。这次薄熙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有道是,做人要有底线。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讲,这个底线就是,清正廉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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