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县领导捞钱出狠招 河床上搞房产开发

江西于都县领导捞钱出狠招 河床上搞房产开发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9月30日 转载)

     近日,中国舆论监督网接到江西省于都县银坑镇汾坑村民的举报,汾坑村小组在镇、县领导的支持下,竟然将山坡上的大片树林毁掉,并把河道推平,在河床上搞起了房地产开发。
    
    江西于都县领导捞钱出狠招 河床上搞房产开发
    
    图一、上图摄于建房前,下图为正在河道上建设的房屋。
    
     记者于9月19日赶到现场,看到房屋已经在河床上拔地而起。
    
     一位知情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汾坑村小组和谢世华、温小文2009年3月7日签订的"关于征用汾坑圩石头排公路两旁山坡、河场的协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记者真不敢相信,一个村民小组竟然在没有任何合法批文的情况下,把山林和土地,乃至河道买个了私人搞所谓的"市场建设",这份协议打着"扩大汾坑圩市场的建设的市容市貌,拓展商品流动的渠道,加大市场建设的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旗号。协议中提到"按规划区内于汾坑村委会日报2010年新农村建设点"这样的"协议"一式二十七份,其中(镇政府、土管所、规划所、汾坑村委会、汾坑小组、谢世华、温小文)各一份。
    
    江西于都县领导捞钱出狠招 河床上搞房产开发


    
    图二、一纸协议竟然把河道、山林卖给了私人。
    
     在于都县采访期间,知情人告诉记者,在山坡毁林,在河床上建房,要明目张胆干这样违法的事情,如果没有县委书记蓝捷书记和邹常委(副县长邹志华)的支持,村民小组没有这个胆量,村民私下都有�! �论,� ��样的开发,镇里领导和县里领导都有好处,否则根本开发不起来。
    
    江西于都县领导捞钱出狠招 河床上搞房产开发


    
    图三、中国舆论监督网给于都县委书蓝捷发短信核实情况,没有回音。
    
     一位40多岁的村民很是担心的对记者说:县里和镇里领导找发财的门路我们老百姓也管不了,可是现在麻烦大了,他们把山林毁了,把河道也给堵了,一旦雨季来临山洪暴发,必定会影响泄洪,对下游村民的的房屋和人生造成很大的威胁,现在只要一下雨,我们都提心吊胆的跑到外边看看那些已经被"开发"的河道。这位村民告诉最后对记者说:"你和上面的人说一下,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是不是也该有人管一下了。"
    
     毁林开发建房的事情在国内并不鲜见,但在河道上开发的事情却并不多见,难道真像村民说的那样,开发商背后有领导撑腰?
    
     19日上午,记者在兴国县法院的法庭上,见到了刚开完庭的于都县国土资源局法制股曾股长,记者拿着"关于征用汾坑圩石头排公路两旁山坡、河场的协议"问曾股长:这样的协议一共27份,其中一份给你们下属单位的银坑镇国土所,是不是你们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曾股长看了看"协议"后对记者说:这个问题我可不可以不回答你?
    
    江西于都县领导捞钱出狠招 河床上搞房产开发


    
    图四、于都县国土资源局曾股长拒绝记者采访
    
     遭到拒绝后,记者来到法院的楼下,当曾股长复印好资料出来,记者向其求证,他理也没理的扬长而去。
    
     "协议"出卖河道和山林,村民议论纷纷,而国土局干部态度暧昧,这一切让人不解。为了能了解到真相,记者给于都县县委蓝捷书记发了手机短信,并约定3日回复的期限,但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接到任何回音。
    
     为了慎重起见,记者将上述内容的稿子发给了于都县外宣办。
    
     9月26日,中国舆论监督网接到了于都县外宣办谢主任的邮件回复,为了更全面的让大家了解情况,现将于都县外宣办的来信全文发布,以示公允,来函内容如下:
    
     稿子我们已经拜读过,认为稿子表述与事实出入较大,可能是因为您采访时间较匆忙,又没跟党委政府打交道。您的稿子主要反映说存在毁林、河床开发、领导支持建设、私自买卖土地四方面的问题。根据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应该是:
    
    一、关于毁林建房问题
    
    图片中反映的集中建房处,具体地址叫做银坑镇汾坑村汾坑组石头排山场,属火烧迹地,是2007年10月18日烧毁的,经林业公安部门调查,最后查明是一精神病患者玩火导致的,烧毁面积近100亩,这些情况都是有案可查的。所以说,根本不存通过毁林来建房一说。
    
    2009年3月,汾坑村委会为解决当地村民移民建房用地和扩建道路,在没有请示上级部门的情况下,将石头排山场火烧迹地山脚一小块林地发包给(请其打工的性质)当地村民谢世华和温小文开挖,致使4.677亩林地(火烧迹地)遭到破坏。银坑镇党委、政府接到举报后,派�! �镇林� ��站人员前去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林业局接报后对该案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于8月25日对汾坑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毁坏林地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关于填河建房的问题
    
    石头排(图中集中建房)处实际为山脚下,山脚下的确有一条溪流,不足3米宽,连支流都算不上,当地老表称其为颈宽(言译),实际上就是山脚下的山涧,根本不能算是什么河流。所以说填河建房纯属无稽之谈。
    
    从现场来看,因山脚下在建房,山脚下的小溪流旁边现在是有少许抛土,但是对溪流基本上没影响,没减小溪流宽度,不可能影响泄洪。
    
    今年7月份在集中建房处下端是出现过村民倒土堵塞小溪流情况。银坑镇政府得知情况,立即组织土管、规划、水保、水管等职能部门前往进行处理,并按照各自的法定程序下发处理决定书,并责令其恢复了原貌。
    
    三、关于领导支持建设的问题。
    
    此处房子建设是从2010年开始的,而稿子中所提到的蓝书记、周常委(副县长),都是换届以后(2011年6月份后)到任的,从逻辑上一看就知道介绍情况的人说了假话,是胡乱捏造。
    
    四、关于村小组协议和涉及私自买卖土地问题
    
    文中反映汾坑村小组与谢世华、温小文于2009年3月签订了汾坑村小组石头排公路两旁山坡、河场的征用协议,协议中提到的镇政府、土管所、规划所各执一份协议,这是无中生有。从这协议上签字的人员来找,没有一个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当时也没有政府工作人员在场,而且至今镇政府、土管所、规划所都没有收到,也没有看到这份协议的原件,所以说这个协议是当地镇政府不知情�! �情况� ��签订的,(镇政府不知道该小组存在非法转让的情况。)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这个协议是非法的,是无效的。下一步县、乡两级将根据这一线索,马上认真调查,依法依规处理。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2009年,林业局对汾坑村毁坏林地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后(见第一点),汾坑村委为解决当地农民住房紧张问题和部分移民安置的问题,向当地镇政府申请要求将石头排列入2010年的新农村建设点。考虑当地群众实际困难和迫切需要,镇政府同意申请并按程序上报获批准,享受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镇政府只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了圩镇建设市政配套费,其他费用一分都没有收取。不存在政府卖地行为和捞钱之说。
    
    请李站长进一步明查实际情况,不要急着发稿,如果有必要也欢迎您再次来于都采访,听听多方的声音。
    
     对于于都县外宣办的来信回复,汾坑镇的一位知情人看过之后说:
    
    "看过回复内容,于都县外宣办睁眼说瞎话。"充分说明政府领导从中有见不得人的关系。从而为违法者解脱罪证。
    
    一、关于毁林建房问题。
    
     于都县外宣办称银坑镇汾坑村汾坑组石头排山场"火烧迹地"经林业公安部门调查,最后查明是一精神病患者玩火导致。
    
     事实真相是"火烧迹地"是汾坑圩组的个别人故意烧毁的,这个事情汾坑圩上的居民都知道,如果真的是精神病所为,那么就请问于都县外宣办,林业公安证据在哪里?
    
     2007年7月,为了打官司砍杉树卖钱还刘冬长的借款,汾坑圩组有的村民不同意。因该山场是国家长江防护重点林,不能砍伐和开发,当时砍了2个多立方! 就被� �止了。林业部门的领导暗示他们,如果是火烧山就可以不经批准砍伐。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从而就有了2007年10月18日的放火烧山的事情发生,对此大家心知肚明。当时林管站李长发也发现有两个起火点,并不是于都县外宣办所说的"精神病人"所为,而时任林业局的局长正是邹常委的小舅子钟旺生。
    
     处罚的真相:8月25日对汾坑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江西日报社杜记者找到银坑镇政府、林管站后下发的,开发建房地根本没有被火烧过,有当时相片为证。
    
    二、填河建房的问题:
    
     有眼睛的人看过前后相片就知道。于都县政府说不可能影响泄洪,我说个数据叫专家评论一下,照片这个出口要泄集50平方公里的流量洪水。是否要等到死人才算会影响公共安全?
    
    三、关于领导支持的问题。
    
     此处违章建房多处,领导也到过现场看过,为什么公然把公路、河道用去卖钱建房,而且长达3年之久都没人过问。
    
     早在1998年,邹常委就曾先后担任过原汾坑乡的乡长和书记,他和汾坑村肖子文、汾坑小组刘冬长在1998年就开始卖地和土地批文。只不过当时是"零售",现在改为"批发"了。
    
     在邹常委的庇护下,汾坑村的干部有恃无恐,到处宣传邹常委是蓝书记的红人。什么事他都能摆平。而百姓之于等着悲剧的发生了!
    
    四、关于村小组协议和涉及私自买卖土地问题。
    
     个别人以政府名义为开发商做广告欺骗老百姓来买地建房,买房、建房户百分之九十五是外村,外乡人员,他们不知道该地段的潜在危险性。买地价钱是680元至1200元每平方米不等。政府没得钱是真,但政�! �官员� ��得钱就是假的了。如政府会考虑老百姓的公共安全,就应该恢复河道原貌,恢复公路的原状,而不是编写假材料到处欺骗上级领导和媒体,他们的良心难道都让狗吃了吗?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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