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要投白票
Dear XXXXX
多謝你的PM,我不記得我是因何原故add了你或你add了我。我想妳是相信我是有理性的人。請你試試讀完我以下的文字,這是重要的。
1)首先,妳的引文提到「就當民主黨支持政改係衰(我到今日仍然覺得係一項功德),」,這一句,我需要詳細作出解釋,請讓我試試說服妳民主黨引入區議會第二界別是罪惡,而不是功德。
我曾寫過文去批評教育界的存在價值,因為有一些界別如銀行界只有140個公司選民,漁農界只有144團體選民,而教育界卻有9萬位個人選民,但三個界別各有一個議席,在立法會內擁有相同的權利。這不是極不公平嗎? 原有的28個功能組別不計會計界(3至4萬)、教育界、衛生福利界(1萬多),其他25個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只有1萬多人,這1萬人擁有27席的發言權,而這3個界別有約15萬名選民卻只有3席。 小結,這3席是花瓶,用作美化那萬多名選民的特權。
現在,區議會第二界別選民基礎是3百萬多選民,但只有5席,在分組點票下,這5席仍是花瓶,而邪惡的地方是這個區議會第二界別把整個功能組別的合法性,大幅提高,這令上述萬多名選民的特權更穩固!
另一方面,全世界的選舉是投票權和提名權不可分割的,現在,區議會第二界別把投票權和提名權分割了,這是中國共產黨在大陸的做法,這是民主黨引入大陸的選舉文化去穩固功能組別,這是絕對不可原諒。
2) 妳的引文提到「發揮關鍵24席的機會仲有一半」,我是需要反駁這迷惑人的說法。
24席是把70個議席的三份一,立法會討論的議案只有2016年政改方案,才需三份二即47票通過,即泛民有24席才可veto否決議案。而其他議案如23條或其他各種形式的23條,建制派有35席便可順利通過。問題是:24席泛民之中有二個黨派:民主黨及民協可以隨時出賣盟民進入中聯辦,即24席否決政改的關鍵少數已失去意義!
3)妳的引文提到「民主黨支持政改係衰......但在六四、李旺陽等大是大非上,仍然同建制有好大分別,點計都冇可能衰得過建制派班人渣。 」
對不起,我覺得民主黨和民協比民建聯更差勁!在我及「教徒」群體的心目中,何俊仁及馮檢基是不可接受的,他們出賣了2012的競選承諾,而沒有咨詢選民。他們比民建聯更差,因他們掛著民主派的外衣去做建制派的事,打比喻,他們是民主派的內奸,是隨時出賣同陣營的盟友。當泛民和老共在政改一事上對壘,他們反對五區公投,及出賣盟友,行徑可恥!當打仗時,外敵攻城並不可怕,現在是內奸在城內放火,不除內奸,戰爭便不用打!
4) 我也有迷思過,但經過多次反覆思考,答案仍是一樣。 我猶疑的地方是:白票or涂謹申。
最後,我仍決定投白票。如前述,何俊仁和馮檢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選民不懲罰他們,他會認為選民是愚蠢可欺負的,便可繼續出賣! 問題是涂謹申曾出席五區公投的聚會(鄭家富反而沒有出席過),但他沒有退黨(鄭家富卻退了),涂是兩頭蛇,是滑頭的投機者,連基督徒身份也有可能是騙選票的工具!08年,他無故告急害死了毛孟靜。他的目的是以遏制公民黨取代民主黨的勢頭!毛孟靜親口說選前民調她是贏,但涂告急搶幾千無謂票,最後白白浪費,養肥梁美芬!他也有可能聯合明光社及一眾右基勢力暗助梁美芬!
請不要怪我長篇大論。但以上訊息是很重要的。 現在,不懲罰何俊仁、馮檢基、涂謹申等三人,他們永遠不悔改,便不會回歸重新成為真正的民主派。所以今屆必須懲罰他們,因為我們是要挽回他們!
何志光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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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XXXXX的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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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 Jon, 我出於好奇,在朋友的朋友facebook 看到這內容,你認同嗎?
-------------------------------- 有人建議不投超區票,或投白票,係赤裸裸幫建制派拉票的行為,非常無恥,真係關鍵時刻賣香港!!
簡單的邏輯: 就當民主黨支持政改係衰(我到今日仍然覺得係一項功德),但在六四、李旺陽等大是大非上,仍然同建制有好大分別,點計都冇可能衰得過建制派班人渣。
如果誤信某政黨果套詭計,在超區投白票或唔投票,客觀結果就係建制派會得到更多議席,咁根本係做左建制派坐大的幫兇!! 如果唔係教徒,請諗清楚,究竟仁哥同阿涂討厭D,定李慧琼子篤眼篤鼻?
某政黨話民主黨可能下次政改又走入中聯辦,關鍵24席根本隨時冇用。但你投票,發揮關鍵24席的機會仲有一半,如果將議席送畀建制派,就連一半機會都冇埋,就係咁簡單。
所以稍為清醒的人,都知道不投票同投白票,係有害無益,希望大家唔好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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